手机

密码

注册 忘记密码?
王宏志:锚定能源强国建设目标 推动“十五五”时期能源市场化改革
来源: | 作者:中国电力工程技术协会秘书处 | 发布时间: 1天前 | 30 次浏览 | 🔊 点击朗读正文 ❚❚ | 分享到:

国家能源局党组书记、局长王宏志


 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提出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,建设能源强国,这是党中央深刻把握全球能源发展大势、贯彻落实能源安全新战略的重大决策,是新时代推动我国能源高质量发展的战略部署。“十五五”时期是我国新型能源体系建设的关键时期,必须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有机统一,纵深推进能源市场化改革,加快健全适应新型能源体系的市场和价格机制,不断提升能源治理体系效能,以体制机制的创新,拓宽能源发展快车道,为能源强国建设夯实制度基础、提供强劲动能。


  深化改革破局,我国能源市场体系全面重塑


  党的十八大以来,在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“四个革命、一个合作”能源安全新战略指引下,我国能源体制机制改革深入推进,改革红利不断释放,在体制架构、市场体系、价格机制等方面取得了一系列标志性成果,为能源强国建设走深走实筑牢机制底座。


  “管住中间、放开两头”的能源体制架构基本确立。2015年发布的《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》、2017年发布的《关于深化石油天然气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》,标志着我国新一轮电力、油气市场化改革全面启动。经过多年努力,基本确立了“管住中间、放开两头”的能源体制架构。在“管住中间”方面,持续完善输配电、油气管输成本监审和定价办法,建立激励约束并重的自然垄断环节定价机制。成立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,整合运行全国主干油气管道,加快建设“全国一张网”,引导电网、油气管网等自然垄断企业更加聚焦落实国家战略规划、履行社会责任,自然垄断环节监管制度持续完善。在“放开两头”方面,能源领域竞争性环节市场化改革全面推进,建立了“能涨能跌”的市场化电价机制。发电、售电、油气勘探开发和销售等竞争性领域全面放开,全国注册售电公司数量超5200家,50多家企业进入油气上游勘探开发,天然气销售终端市场参与主体超过3000家,虚拟电厂、绿电直连、智能微电网等新主体新模式新业态竞相涌现,多元共生的能源行业生态加速建立。


  能源市场建设取得历史性突破。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初步建成。经过10年探索实践,我国已形成多层次、多品类、多功能的电力市场架构,市场注册经营主体突破100万户,电力市场交易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达64%。电力现货市场基本全覆盖,有效体现电能量时空价值。南方区域电力市场建成,长三角等省间电力互济交易机制发挥重要作用,有效打破省间壁垒。跨电网经营区常态化交易机制基本建立,电力资源优化配置范围不断扩大。全国统一的“1+6”基础规则体系不断完善,电力市场基础制度更加牢固。煤炭交易市场体系不断完善。全国煤炭交易中心和各区域煤炭交易机构协调发展,形成涵盖全国、区域和地方的煤炭交易平台体系。完善煤炭中长期合同制度,保障煤炭市场运行平稳。油气市场“X+1+X”体系初步建立。初步形成上游资源多主体多渠道供应、中间统一管网高效集输、下游销售市场充分竞争的油气市场体系,油气资源配置效率持续提升,有力保障油气安全稳定供应。活跃托运商数量增加至上百家,市场活力显著增强。


  能源价格机制加快完善。电价改革纵深推进、多点突破。在发电环节,煤电、新能源上网电价全面市场化,改变固定电价模式,灵敏反映电力供需关系;建立发电侧容量电价机制,保障系统可靠容量的充裕度。在输配电环节,确立“准许成本+合理收益”的输配电定价机制,创新单一容量制输配电价模式,促进新能源就近消纳。在用户环节,分时电价机制不断完善,引导用户优化用电行为。油气领域价格改革成效显著。健全成品油价格机制,促进成品油价格更好反映国际市场油价和国内供需形势变化。稳步推进天然气门站价格市场化改革,天然气市场定价比例超过80%。建立健全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,稳妥理顺终端气价。完善油气管道运输价格机制,创新实行跨省天然气管道运输“一区一价”,促进形成“全国一张网”。煤炭市场化定价机制更加完善。优化煤炭中长期市场价格形成机制。出台煤炭价格区间调控政策,持续引导煤炭价格在合理区间运行。


  坚定改革信心,深刻把握我国能源市场建设面临的新形势新挑战


  “十五五”时期不仅是实现碳达峰目标的决胜期,也是新型能源体系建设的攻坚期。全球能源格局加速重构,能源资源、技术、产业等竞争交织叠加;国内新旧能源体系转换加速,能源供给结构、消费模式、组织方式、市场形态、成本构成等深刻调整。“十五五”能源体制机制改革,不仅肩负着建设能源强国和新型能源体系的新使命,也面临着应对复杂国际形势和适应系统深刻变革的新挑战。市场和价格机制是能源体制机制改革的“牛鼻子”,通过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,特别是价格信号的引导作用,实现安全保供、绿色转型、经济效率等多维目标的统筹协调,是新型能源体系和能源强国建设的必由之路。


  实现高水平能源供给安全需要进一步完善能源市场机制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,能源的饭碗必须端在自己手里。能源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性、战略性资源,能源行业是增强国内大循环内生动力和可靠性的重要稳定器。随着新能源供给比重的不断提高,其随机性、间歇性、波动性特征显著增加了系统运行的不稳定性和复杂性,仅依赖技术或行政手段难以应对,要充分发挥价格信号“指挥棒”作用,推进化石能源的安全可靠有序替代,守牢能源安全的底线。一方面,畅通市场—价格—投资的价值传导链条,引导各类基础性和调节性资源投资布局,筑牢能源可靠供给和灵活调节的根基。另一方面,通过市场机制和价格信号反映真实的供求关系,有效促进能源高水平供需协同,提升能源系统的互补互济和安全韧性水平。

协会简介
协会章程
组织架构
分支协会
协会活动
理事单位